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“城市管理提升·生态放流”活动
2022-05-24 15:19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黄魁贤 | 点击量:957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黄魁贤)为努力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河流生态,5月19日下午,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森林公安局、团县委等单位在县舜水河塔下寺河段开展生态放流活动,落细落实河流生态保护工作。

活动现场,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勇宣读了活动意义和目的,号召大家积极参与护河行动,守护湘江源头的一江碧水,努力打造“水清、河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水生态环境,为建设美丽蓝山作出贡献。

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将1万余尾鱼苗缓缓倒入河中,并就向来往群众进行了“十年禁渔”法治宣传,呼吁大家注重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,共同保护河流水生态。

河流生态环境是城市生态中重要的组成部分,开展“生态放流”活动是落实城市管理提升的一次有益的拓展,活动以实际行动向广大群众宣传“保护生态 人人有责”的理念,号召广大群众共同营造城市新面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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